*ST力帆重整可规避调查限制 实控人一家四口被查 投资者或可索赔

刚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的*ST力帆(601777)10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力帆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力帆控股”)及公司实控人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被查前已自曝存在违规

据*ST力帆介绍,力帆控股持有公司47.08%的股份。尹明善、陈巧凤、尹喜地、尹索微均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以上四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0.49%的股份;以上四人通过持有力帆控股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计47.08%。公开信息显示,尹明善、陈巧凤为夫妻关系,尹喜地、尹索微为其儿女。

*ST力帆表示,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控人的调查,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无关,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产生影响。不过,公司也提示存在的其它风险:一是,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二是,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早在今年3月下旬,*ST力帆就发布公告称,自查发现此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涉及违规担保金额为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217.42%。

鉴于公司已经被立案调查,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提示,截至2020年3月20日收盘前持有*ST力帆的投资者,具备初步索赔资格,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

重整不受立案调查影响

处于破产边缘的*ST力帆,近年来营收和净利润都处于负增长,加上债台高筑,日子并不好过。今年6月29日,因逾期未付款56万元,债权人重庆嘉利建桥灯具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8月24日,法院裁定受理重庆嘉利建桥灯具有限公司对力帆股份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力帆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力帆股份管理人。截至2020年9月18日,已有62家债权人向力帆控股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高达68.95亿元。

10月9日,*ST力帆对外发布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代表重庆两江新区政府的两江基金和吉利迈捷投资以联合体身份,按招募公告的规定向管理人提交了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材料。力帆方面确认,两江基金、吉利迈捷报名有效,作为意向重整投资人参与公司重整工作。

就在公布被立案调查的同一天,*ST力帆还发布了《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在10月13日上午召开的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方案。

证监会对*ST力帆进行立案调查,是否会影响公司接下来的重整?王智斌表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涉案公司将无法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进行资产重组,不涉及股份发行的资产重组并不受限。”也就是说,*ST力帆只要不增发股票,重整不受立案调查影响。

记者 许立婷

编辑:luc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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