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诉惠而浦证券虚假陈述案一审开庭 受损股民持续征集中

投资者诉惠而浦(60098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近日在合肥市中院一审开庭。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告诉记者,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主要争议有三个方面:

一是,投资者损失与惠而浦虚假陈述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有争议。惠而浦在2017年7月25日实施两日停牌后复牌公告称,经自查发现2015、2016年度公司在销售折扣计提方面在存在会计差错,初步估计差错金额约为2.5亿元至3亿元。复牌后当日股价跌幅超过6%,且从虚假陈述更正日(揭露日)至基准日,公司股价下跌超过40%,投资者损失惨重。

二是,虚假陈述的更正日(揭露日)有争议。原告投资者主张的是2017年7月27日,惠而浦发布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复牌的公告当日。但被告惠而浦认为应当按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决定书之日算。

三是,关于诉讼时效双方也有争议。

刘鹏律师认为,虽然原、被告双方对于案件有部分争议,但受损投资者在密切关注前期案件审理的同时,并不影响参与对惠而浦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索赔诉讼。凡是2016年4月22日至2017年7月26日期间买入惠而浦,并在2017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公开资料显示,创建于1911年的百年“洋品牌”惠而浦在中国市场的日子并不好过。除2015年度和2016年度业绩造假外,2017年,惠而浦迎来了上市后的首亏,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亏损4.88亿元。2019年,惠而浦再次出现巨亏。营业收入52.81亿元,同比下跌15.97%;归母扣非净利润亏损3.82亿元,同比下跌5707%。

从惠而浦2020年10月27日披露的三季报来看,公司业绩仍未见起色。季报数据显示,三季度惠而浦营收为35.3亿元,同比下降13.6%,降幅较去年同期扩大;归母净利润亏损1.1亿元,上年同期为亏损6920.9万元,亏损幅度扩大。

对于业绩预期,惠而浦则表示,因三洋品牌切换导致国内销售收入下降;同时大力进行品牌渠道建设,费用投入加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同比减少。预计从三季报至2020年年末公司经营仍将亏损。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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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