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嘉信庭审聚焦股价下跌因素 律师:对于华谊嘉信投资者获赔充满信心

投资者诉华谊嘉信(30007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近日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密集开庭。

本次开庭共涉及150余件案件。据参与庭审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介绍:“庭审中,原被告对于可索赔的投资者范围并无争议,争议焦点集中在虚假陈述行为是否具备重大性、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及其他导致股票下跌的因素。从庭审效果来看,我们对于华谊嘉信投资者最终获赔充满信心。”

华谊嘉信被投资者索赔一案要追溯到去年。2019年3月14日,公司发布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华谊嘉信因披露的上市公告书存在虚假记载以及《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自然人股东刘伟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鉴于庭审情况,王智斌律师预计,凡是在2013年12月3日至2018年5月16日期间买入华谊嘉信股票,并且截至2018年5月16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决为准。王智斌同时指出,在北京法院目前审理的同类案件中,投资者均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值得注意的是,原实控人刘伟目前持有的1915万股股份已触及平仓线,占公司总股本的2.85%。刘伟所持股份有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存在。由于刘伟向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借贷未能如期归还,债权人启动违约处置流程,其所持1185.54万股(占总股份数约1.77%)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裁定因强制变现的需要,并将股份冻结状态调整后的股份数由证券公司以市价强制卖出。截至11月2日公告时,刘伟所持股份已卖出256.92万股。

今年9月30日,刘伟将所持有的全部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委托给杭州福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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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