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首获胜诉判决 诉讼时效不足半月

沉寂两年多之后,佳电股份(000922)索赔案终于迎来重大进展。虽然公司此前已与超过1000位投资者达成和解协议,但由于和解比例过低,有部分投资者拒绝与公司和解。近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投资者获赔金额远高于和解金额。

据投资者代理律师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介绍:“法院采取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投资者损失,并对股灾期间大盘波动进行了部分扣除,对部分投资者影响较大,投资者综合获赔比例在起诉金额的50%左右,远高于和解金额。”

在此之前,已有不少投资者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佳电股份2020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7年12月8日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司陆续收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书》,部分中小投资者已向法院提调解和解,也有部分中小投资者向公司申请“一对一”和解。截至公告日,公司已与1078名中小股东达成和解意向,共计支付赔偿金5721.4万元,支付诉讼费38.39万元。

据律师介绍,佳电股份早期提出的调解方案赔付比例较高,随后一路走低。据统计,佳电股份的赔付比例大约在30%左右。正因为过低的赔付比例,有部分投资者决定通过司法诉讼的方式向佳电股份索赔。

根据已有判决,凡是在2014年4月22日至2017年4月7日前买入佳电股份,且在2017年4月7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

特别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本案诉讼时效将于2020年11月底届满。算上准备起诉材料的时间,还未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投资者,最迟应于2020年11月25日前寄出委托材料。

佳电股份对赔偿投资者已经做好充足的准备。公司在半年报中表示,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防范风险,依据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预计负债——中小股东赔偿金额1.7亿元,已支付赔偿金额5721.4万元,余额11278.6万元。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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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