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款延期致股价下跌 *ST东洋或私下已与部分投资者和解

*ST东洋(002086)连续三个交易日累计跌幅超过12%,属异常波动。公司在例行公告中表示,近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不过,公司此前因虚假陈述被投资者诉讼要求赔偿一案,或许已私下和部分投资者达成和解协议。

*ST东洋12月2日发公告称,公司股票在11月27日、11月30日、12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ST东洋在公告中特别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及上市公司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的情形。为尽快彻底解决上述问题,控股股东正在积极处置其名下部分资产,但由于存在查封冻结情形,资产变现与处置尚需时间,何时可以解决上述问题以及能否于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

11月29日晚间,*ST东洋就占用资金一事曾发过公告。公告中称,东方海洋集团累计已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0.7亿元,控股股东申请归还资金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前。

目前,东方海洋集团所持有的1亿股公司股份即将被公开拍卖,存在被动减持的可能;公司实际控制人车轼所持有的1206.78万股公司股份也将被公开变卖。上述拍卖涉及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达1.12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82%。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有媒体曝出,多名投资者向*ST东洋索赔的案件已经在今年9月下旬同时撤诉,按照业内惯例,这意味着公司极有可能已经通过调解对投资者做出了赔偿。

2019年9月,ST东洋因存在未按规定在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中披露有关关联交易、个别财务列报项目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大股东也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情况,被证监会处罚。鉴于此,凡在2017年4月6日至2019年1月15日期间买入ST东洋,并在2019年1月15日依然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

此外,*ST东洋还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二十五)条之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深交所三次公开谴责的,深交所有权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深交所二次公开谴责。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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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