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腾股份实控人拟10.46亿元转让部分股权 受损投资者勿忘索赔

博腾股份(300363)近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居年丰先生、陶荣先生、张和兵先生(三人为一致行动人)已于2020年12月18日与张家港卓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张家港卓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合计持有的283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24%)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张家港卓远。

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股份转让价格为36.97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10.46亿元。其中,居年丰和张和兵均各自转让约841.63万股,占比1.56%;陶荣转让约1146.75万股,占比2.12%。

根据同日发布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上述三人本次转让博腾股份股票的原因是为了缓解长期以来的质押债务压力,合理控制融资杠杆,降低自身资金风险及负债率。

而张家港卓远表示,此次受让股权的目的是“看好博腾股份未来的发展”。记者从公开资料中发现,此次股权受让方张家港卓远成立时间为今年12月16日,即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两天。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占公司总股本65.33%,为第一大股东。

记者注意到,近期博腾股份先后被持股超5%以上的股东减持。11月29日,公司公告,股东重庆慧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减持不超过总股本1%的股份;11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二号(有限合伙)、华泰瑞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三号(有限合伙)拟合计减持不超过总股本2%的股份。

值得一提的是,博腾股份在今年5月14日已收到重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博腾股份存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情况,并且在定期报告中也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间,在博腾股份实际控制人陶荣指使及组织下,博腾股份以预付款、备用金等形式通过多家供应商及公司员工累计提供资金5.34亿元。最终划转至实际控制人陶荣、居年丰、张和兵个人账户以及实际控制人银行的债权人银行账户,博腾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为了掩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博腾股份2018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中均出现虚假记载。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928.85万元,2018年第三季报虚增利润总额867.12万元。

由此可见,博腾股份的违法事实十分明确,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8年8月25日至2019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博腾股份,并在2019年4月2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本案诉讼时效于2023年5月15日届满。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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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