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虚假陈述案诉讼金额超4700万元

獐子岛(002069)12月1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大连中院已受理自然人姜志刚等25人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金额共计1067.75 万元。

公告显示,獐子岛最近一个月内已四次发布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截至目前,大连中院已累计受理79名自然人诉獐子岛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诉讼金额共计4794.44万元。

獐子岛遭投资者索赔始于2018年。2018年2月9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獐子岛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2020年6月24日,证监会依法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

证监会表示,獐子岛公司在2014年、2015年已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况下,客观上利用海底库存及采捕情况难发现、难调查、难核实的特点,不以实际采捕海域为依据进行成本结转,导致财务报告严重失真,2016年通过少记录成本、营业外支出的方法将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2017年将以前年度已采捕海域列入核销海域或减值海域,夸大亏损幅度。此外,公司还涉及《年终盘点报告》和《核销公告》披露不真实、秋测披露不真实、不及时披露业绩变化情况等多项违法事实。

证监会指出,獐子岛财务造假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严重破坏了信息披露制度的严肃性,严重破坏了市场诚信基础,依法应予严惩。在对獐子岛及相关责任人处罚后,证监会还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证监会行政处罚落地后,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从今年9月开始,其代理的数名獐子岛受损投资者向大连中院递交了诉状,目前已陆续收到立案受理通知书。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吴立骏律师认为,凡是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獐子岛,并在2018年1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加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业绩方面,獐子岛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69亿元,同比减少26.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1.59万元。

记者徐海峰 实习记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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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