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对7名客户采取监管措施

财信网综合消息 大连商品交易所11月28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实际控制组刘某某在焦炭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客户梁某某、实际控制组聂某某在焦煤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交易限额制度的有关规定,大商所对以上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品种上当日开仓的监管措施。

客户李某某、郝某某、实际控制组王某某在焦煤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二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交易限额制度的有关规定,大商所对以上客户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品种上三日开仓的监管措施。

此外,客户梁某某在焦煤品种上单日开仓量超过1000手,第一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交易限额制度的有关规定,大商所决定对其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品种上当日开仓的监管措施。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