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揭露“减持涉嫌违规” 光一科技大股东、董事长遭深交所处分

除了本报曾报道的敏感期减持外,经查,光一科技控股股东光一投资,光一科技实控人、董事长及其配偶还存在数项违规行为。

敏感期交易、超比例减持、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和权益变动报告书,光一科技(300356)控股股东、董事长及其配偶日前收到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大众证券报2019年4月2日曾以《年报披露前频频被动减持 光一科技大股东、董事长涉嫌违规》为题,报道了大股东、董事长及一致行动人在2018年年报敏感期多次被动减持,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

今年2月25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龙昌明、熊珂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除了本报曾报道的敏感期减持外,经查,光一科技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光一投资”),光一科技实控人、董事长龙昌明,以及龙昌明配偶熊珂还存在数项违规行为。

具体来看,2019年3月28日至4月12日,光一投资因质押股票被强制平仓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光一科技542.10万股,涉及金额5048.24万元。2019年3月25日至3月29日,龙昌明、熊珂因质押股票被强制平仓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光一科技股份278.92万股、34.78万股,涉及金额分别为2696.21万元、336.76万元。光一科技于2019年4月20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上述减持发生在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构成敏感期交易。

此外,深交所查明的违规事项还有:光一投资、龙昌明减持前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行为发生日距离减持计划预披露日不足15个交易日;2019年1月2日至7月1日,光一投资、龙昌明、熊珂因质押股票被强制平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光一科技股份1317.27万股,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光一投资、龙昌明、熊珂在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减少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停止买卖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为此,深交所对光一投资、龙昌明、熊珂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深交所表示,对光一投资、龙昌明、熊珂的上述违规行为及给予的处分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记者 何玉晓

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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