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 9月30日起施行

本报综合消息 9月20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同市有关部门联合发布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办法》自2017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北京市“保基本、分层次、广覆盖”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完善,引导居民形成梯级消费理念,加快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完善符合首都特点的住房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全力推进住有所居目标实现。

《办法》中提到: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办法》中提到:市相关部门会同各区政府加快推进今年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的土地供应和组织建设工作,推进项目尽快入市,加快形成有效供应。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