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巴士虚增收入被罚 1元转让涉事子公司助年报扭亏

4月12日晚间,*ST巴士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下称“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拟对*ST巴士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15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款。总经理王献蜀(兼任巴士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因无法直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江证监局拟待送达生效后另案处理。

财务造假 虚增营业收入四千余万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披露,巴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即*ST巴士全资子公司,下称“巴士科技”)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在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对其部分经营业务确认收入,累计虚增2017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4393.64万元。巴士科技纳入*ST巴士合并报表范围后,导致*ST巴士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在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虚增1月至3月营业收入1329.92万元、净利润1072.19万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比例为268.87%,使*ST巴士当期净利润由亏损变为盈利;2017年半年度报告虚增1月至6月营业收入3398.39万元、净利润2706.11万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比例为127.17%,使*ST巴士当期净利润由亏损变为盈利;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增1月至9月营业收入4393.64万元、净利润3493.88万元,占当期披露净利润的比例为33.45%。

值得关注的是,从2017年10月30日*ST巴士发布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到2018年4月27日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浙江监管局发出监管关注函2次,下达监管函1次;深交所发出关注函3次,问询函2次,下达监管函2次;*ST巴士还自行发布股价异常波动公告6次,发布更正公告、2017年度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各1次,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核查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各1次。然而,*ST巴士在自行发布的各类公告,及对浙江监管局和深交所的关注和问询中,继续隐瞒或回避违规业务确认收入及虚增巨额利润的事实。

直至2018年7月4日,*ST巴士迫于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压力,披露《定期报告更正公告》,以下属子公司巴士科技有未严格按照要求确认营业收入为由,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更正。

股价方面,*ST巴士已从2017年初最高的31元,跌至如今的4.9元,跌幅高达84%,从K线走势来看,股民几乎毫无反弹出逃的机会。为维护受损股民权益,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于2017年4月29日至2018年4月26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股民,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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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抛售16亿买来的“麻烦”

巴士科技系新嘉联(即*ST巴士)2015年斥资16.85亿元收购的全资子公司,该笔收购当时溢价高达25倍。此后,主营业务为通信电声器件研发生产的新嘉联,新增了传媒、互联网等相关业务,公司简称改为巴士在线。巴士科技的创始人王献蜀,正是通过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得以进入上市公司管理层,被选举为*ST巴士董事,同时担任*ST巴士的法定代表人与总经理。

然而巨额的商誉资产成了悬在*ST巴士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猝不及防的商誉减值直接导致了*ST巴士的巨亏。根据当时的收购协议,巴士科技仅在被收购的当年完成了业绩承诺,在2017年亏损8087.69万元。巨额亏损拉低了*ST巴士当年的业绩,再加上计提的全额减值准备,使其2017年*ST巴士亏损金额高达20.33亿元。

2017年底,*ST巴士筹划购买传媒行业资产这一重大事项在不到两周的时间即宣告“夭折”,公司彼时称,*ST巴士与各方洽谈过程中,无法联系到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王献蜀,项目决策性文件无法按时签署。王献蜀就此消失在所有人的视线之中,至今仍处失联状态。

*ST巴士再也握不住巴士科技这颗昂贵的“烫手山芋”。2018年12月7日,经过股东大会同意,*ST巴士将所持有的巴士科技100%股权以评估后净资产作价计1元转让给自然人鲁敏。但受限于当时证监会的立案调查,*ST巴士只得先将巴士科技股权托管给鲁敏,从托管生效之日起不再将巴士科技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剥离了亏损子公司的财务并表后,*ST巴士得以“轻装上阵”,公司在2020年4月11日发表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显示,2019年净利润扭亏为盈,实现营业总收入2127.40万元,同比下降85.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0亿元,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181.19%。

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