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管理层违规担保被查 新潮能源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新潮能源(600777)5月29日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同日收到《调查通知书》的还有公司前任董事长黄万珍、前任董事兼总经理胡广军、前任监事杨毅。

调查直指违规担保

公告显示,新潮能源被立案调查的原因是涉及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中岩”)诉讼事项。

2018年12月18日,新潮能源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应诉通知书》。恒天中岩就其与北京正和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正和兴业”)、唐万新合同纠纷一案,申请追加公司为被告,涉案金额6.77亿元。

根据恒天中岩出具的《追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显示,2017年10月18日,恒天中岩与北京恒天龙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私募投资基金份额转让协议》,受让了其持有的“珺容战略资源5号私募基金”50000万份优先级份额。2017年10月,恒天中岩与北京正和兴业签订了《回购协议》,约定北京正和兴业到期回购恒天中岩持有的50000万份“珺容战略资源5号私募基金”优先级份额。2017年,恒天中岩与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公司就北京正和兴业在《回购协议》项下的回购义务,向恒天中岩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新潮能源表示,关于上述诉讼提及的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任董事会在收到上述应诉通知书之前对该担保不知情。经自查,公司对印章的真伪无法确认,已就相关事项向公安机关报案。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安机关尚未就是否正式立案侦查做出明确答复。在应诉过程中,公司提出对《担保合同》的印鉴进行鉴定的申请,截至2020年3月31日,案件正在审理中,公司尚无法确认上述诉讼提及的担保是否为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担保。

鉴于公司已被证监会调查,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认为,凡是在2020年5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新潮能源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预征集,最终索赔条件以证监会处罚决定和法院认定为准。

前任管理层问题不断

2019年3月26日,针对新潮能源2016年-2018年期间投资事项、201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7年度认购私募基金份额事项、2017年度子公司商誉减值事项,山东证监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黄万珍、卢绍杰,时任总经理胡广军,时任董事会秘书何再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9年6月11日,针对公司2016年-2018年期间投资事项、2018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上交所向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下发了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公司及黄万珍、卢绍杰、何再权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对时任副董事长胡广军,时任董事杨晓云、韩汉,时任独立董事王东宁、张宝生、余璇予以通报批评。

虽然新潮能源强调上述处分与公司现任管理层没有关联,但公司股价下跌给中小投资者带来了损失却是不争的事实。截至6月1日收盘,公司股价报1.56元/股,盘中最低价1.46元,创近年来新低。

记者 徐海峰 实习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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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