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花行政处罚落地 投资者索赔正式启动

8月5日,ST金花(600080)公告称,公司收到陕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处罚的最终落地,意味着ST金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正式启动。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ST金花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金花投资通过非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签订《借款协议》《财务顾问合同书》、ST金花的其他关联方西安桑硕和西安鸿辉通过与ST金花及其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方式,累计从上市公司拆借资金2.78亿元。根据相关规定,ST金花应当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的重大合同。但公司直至2020年4月30日才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2019年3月25日,ST金花子公司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下称“金花酒店”)以其6800万元定期存单,为阜新汇宝工贸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期限1年。2020年3月25日,金花酒店以其6800万元定期存单,为镇江中能恒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期限3个月。公司对上述两笔担保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长吴一坚、总经理张梅、董事会秘书孙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鉴于证监会最终处罚已落地,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凡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金花,并在2020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征集。

截至2020年6月29日,金花投资占用ST金花资金及存单质押事项已全部解决。8月1日,ST金花发布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报表科目进行更正。

此外,因涉及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拍卖金花投资持有的4345万股公司股份,最终被邢博越以最高价3.26亿元竞得。本次权益变动后,金花投资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邢博越以持股比例11.64%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记者徐海峰 实习记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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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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