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陈述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出炉 罗平锌电首批6位受损投资者将获赔

日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罗平锌电(002114)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一审法院判定公司向6位投资者赔偿121.82万元。这是该案首次作出判决。公司随后在公告中披露,后续拟向法院提起上诉。

2018年6月22日,罗平锌电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原因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8年9月8日,罗平锌电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8年9月15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罗平锌电信息披露违法。

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在2016年8月30日至2018年6月20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6月2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罗平锌电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征集。

罗平锌电9月8日发布公告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共176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约2140万元。在上述176起案件中,76起已陆续开庭审理,6起已取得一审判决书。法院同时判决罗平锌电原董事长杨建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内,罗平锌电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52亿元,同比下降2156.17%。对此,公司解释称,主要原因是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全球经济下滑,锌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下跌,加之原料采购所扣减的加工费同比大幅减少造成原料采购成本增加,使得锌产品毛利率大幅度下降。其次,公司期末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计提的坏账损失略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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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