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特科技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被通报批评 律师:投资者可提起诉讼索赔

受子公司财务舞弊影响,北特科技(603009)未能及时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近日公司及多名高管被上交所通报批评。业内人士表示,综合现有公告及监管公开信息,目前已基本确认北特科技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受损投资者可发起对北特科技的诉讼索赔。

11月3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对公司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子公司财务舞弊、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等违规行为进行问责。

经查明,2020年4月25日,北特科技披露2019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净利润为-12662万元至-15195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4868万元至-27400万元。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标的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光裕”)在报告期内业绩承诺未完成,导致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影响公司该年度合并报表利润为-16117万元。

北特科技表示,在年度报告审计后期发现上海光裕存在成本结转不准确、存货管理不善等事项,导致2020年初对2019年经营成果预判差异较大,故而公司未能在业绩预告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

上交所指出,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是市场和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公司应当根据规则要求和业绩预测情况,对年度业绩进行客观、合理的估计,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准确地披露业绩预告,以明确市场预期。而北特科技业绩预告披露距公司2019年度报告披露日仅4天。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上交所对北特科技、时任董事长靳坤、时任总经理靳晓堂、时任财务总监张艳、时任董事会秘书徐鸿飞和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贾建军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提出的异议理由,上交所认为均不构成减免纪律处分的理由。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综合现有公告及监管公开信息,目前已基本确认北特科技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虽然截至目前,公司并未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其仍决定发起对北特科技的索赔征集。凡是在2020年2月3日至2020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北特科技,并在2020年4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

同时,吴立骏特别强调,参与本案索赔的投资者无需支付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任何诉讼费用或成本,真正实现“零成本打官司”。

记者 徐海峰 实习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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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