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融环境连续造假再次被罚 两次违规受损投资者皆可索赔

科融环境(300152)12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2月11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在一年半前,公司才因虚假陈述被证监会处罚,目前投资者索赔还在进行中。

这次处罚源于2019年8月7日,科融环境收到证监会的一纸《调查通知书》。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科融环境通过将21个项目调式报告日期由以前年度涂改为2017年,并在2017年确认调式收入,涉嫌虚增2017年利润717.88万元,导致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证监会决定对科融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毛凤丽、毛军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李庆义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李晓光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因为另一桩虚假陈述案被罚后,科融环境现在正与投资者就投资损失赔偿问题在打官司。2019年5月31日,科融环境收购案当事人因虚假披露收购信息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证监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关联方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经证监会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公司关联方天津丰利通过科融环境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二、控股股东杰能科技(现更名为徐州丰利)通过科融环境披露的信息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同时,公司关联方北京丰利涉嫌挪用私募基金财产。

除了对当事人的罚款外,《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显示,证监会就北京丰利涉嫌挪用私募基金财产一事,对北京丰利时任董事长毛凤丽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总经理张永辉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中介机构中原证券也因此事在2018年被证监会处罚。

两次因信披违规被罚,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凡是在2016年6月28日至2017年11月30日买入科融环境股票,并在2017年11月30日仍持股的投资者;或者是在2018年4月25日至2019年8月6日买入科融环境股票,并在2019年8月6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均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距公司第一次被罚已经过去一年多,投资者索赔案审理因科融环境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被按下暂停键。科融环境认为南京中院不具有管辖权,南京中院根据法律规定驳回了科融环境的管辖异议申请。科融环境对此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裁定该案管辖权为南京中院,该案现正在等待法院安排开庭。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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