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索菱预重整利于投资者索赔

ST索菱(002766)12月17日发布《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受此消息影响,ST索菱17日股价涨停。

公告称,12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决定书》。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深圳中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此事源于8月21日,债权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提交的重整申请。9月18日,深圳中院主持召开了听证会,为了提高重整效率和重整成功率,维护经营稳定,ST索菱向深圳中院提交了预重整的申请。

预重整机制,即在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前预选管理人进入企业清理债权、债务,协助展开谈判,辅助企业推进重整。待受理重整的条件满足后,法院再裁定正式受理公司重整申请,管理人亦将在前期预重整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后续工作,从而为后续的重整工作赢得更多时间,加快整体的工作进度,能有效增加重整成功率。

值得注意的是,因虚假陈述,ST索菱及相关当事人一周前刚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过证监会调查,ST索菱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索菱股份《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索菱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三、索菱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证监会决定,责令ST索菱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处罚下达后,ST索菱受损投资者的索赔行动正式启动。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凡是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索菱股份,并且截至2019年4月29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以向索菱股份索赔部分损失。符合条件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6016)报名,参与索赔。

对于公司可能进行破产重整,王智斌认为:“投资者可以放心索赔,公司破产重整对于诉讼结果并不会有直接影响。如果进入破产重整,一旦重整成功,引入新的资金方,将有助于提升它的偿还能力。”

ST索菱今年三季度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7亿元,同比增长20.64%;净利润-7985.72万元,同比下降94.26%;扣非净利润-8550.41万元,同比下降107.12%。公司预计,2020年净利润约亏损2.0亿元-2.5亿元。

记者 许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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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