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抚钢虚假陈述索赔案首批宣判 一审判决投资者获赔比例仅为17%

近日,投资者诉ST抚钢(600399)证券虚假陈述案有了新进展。

据代理ST抚钢投资者维权的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介绍,目前已收到沈阳市中院关于此案的第一批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ST抚钢应当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法院认定系统性风险因素所占比例高达83%,即ST抚钢对投资者差额损失的17%承担赔偿责任。

刘鹏律师表示,目前收到的是一审判决,上诉期内双方当事人若不服本案判决,都可以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就会进入二审程序。

投资者诉ST抚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缘由,是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的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公司自2010年至2017年连续多年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在对ST抚钢下发的相关处罚文件中,措辞极为严厉:“其违法行为具有连续性、一贯性,且持续时间长,手段特别恶劣,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目前,根据一审判决,凡是2011年04月14日至2018年01月30日(含当天)期间买入ST抚钢,并在2018年1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该案件诉讼时效到2022年12月12日截止。

刘鹏律师表示,沈阳市中院只支持投资者17%的投资差额损失由ST抚钢承担,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是不尽如人意的,但这只是一审判决,后期案件是否会进入二审程序,值得关注。

根据ST抚钢发布的2020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已收到沈阳中院发来的相关法律文书合计626例,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1.15亿元。

对于受损投资者关心的“公司是否有赔付能力”的问题,刘鹏律师向记者表示,从ST抚钢公布的近期业绩来看,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15亿元,同比增长7.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4亿元,同比增长132.57%。如果剔除2018年重整的影响,ST抚钢今年前三季度盈利不仅超越去年全年,且已超过上市以来历年的全年盈利水平。

由此可以看出,ST抚钢此前的破产重整非常成功,经营业绩大幅好转,这对索赔维权的投资者们而言,无疑是件好事,对判决以后的赔付能力也提供了保障,受损投资者可以积极参与索赔,维护自身权益。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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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