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冠福因控股股东违规事项拟被罚 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起诉讼

12月22日晚间,ST冠福(002102)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控股股东违规事项,于近期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至此,ST冠福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案有了基本结论。

经查明,ST冠福涉及的主要违规包括:一是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二是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三是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福建证监局拟决定:对ST冠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22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60万元不等罚款。上述各项拟罚款合计300万元。

此外,作为ST冠福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决策、主导和指使ST冠福违规对外借款、共同借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事项,时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张荣华默许、配合或参与实施上述部分事项,导致ST冠福信息披露违法,性质较为恶劣,福建证监局拟决定对林文昌、林文智、林文洪、张荣华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鉴于证监会预罚单已下达,上海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认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13日(或2019年1月20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9月13日(或2019年1月20日)收盘时仍持有ST冠福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20年12月22日,ST冠福实际控制人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合计持有公司38518.1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63%,其中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38436.99万股,占实际控制人合计持股数量的99.7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9%;同时,林福椿、林文昌、林文洪、林文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已被司法冻结及司法 轮候冻结,该等股份的司法处置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风险。 

记者 徐海峰 实习记者 肖宏娟

扫码报名索赔

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