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法致使投资者误判 常山药业领罚单或将面临投资者索赔

常山药业(300255)12月2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树华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5月22日,常山药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历经两年多时间,公司终于等来了这份处罚决定书。 

从最新公告来看,公司在收到处罚告知书后,向证监会提出了听证的要求并对处罚提出了异议。

经证监会查明,2018 年5月16日,常山药业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GMP证书的公告》》(编号2018-28,以下简称28号公告),对产品枸橼酸西地那非片剂的未来市场进行了预测,称“枸橼酸西地那非适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ED)。据统计数据显示,国内ED患者人数约为1.4亿人,假设其中有30%接受治疗,人数将达4200万人,假设接受治疗的ED患者每年都能多次使用药物,未来中国潜在的市场规模有望达到百亿元级别,市场空间广阔。”

但次日,即2018 年5月17日,常山药业发布公告表示,原公告中数据主要来源于国信证券2014年5月底发布的相关研究报告,对于关于枸橼酸西地那非市场空间的预测,公司证券部未向报告撰写方咨询其数据来源以及计算方法,未对其数据是否准确进行核实。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认为,常山药业披露的28号公告内容,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 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常山药业直接对第三方的研究数据进行部分援引,没有披露信息来源及充分揭示市场风险,使信息处于不准确、不完整的状态,致使或者可能致使投资者对其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根据《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第九条,应当认定为误导性陈述。

基于上述常山药业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高树华和董秘吴志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30万元。

证监会的处罚下达意味着常山药业受损投资者的索赔行动正式启动。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凡是于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1日期间买入常山药业(300255),且于2018年5月2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据业内人士分析,目前常山药业整体经营状况趋于良好。11月5日,常山药业发布公告称,截至2020年11月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590.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0%,最低成交价为6.72元/股,最高成交价为8.0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超过1.2亿元(含交易费用)。

业绩方面,常山药业此前公布的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6.4亿元,同比增长14.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亿元,同比增长5.35%。基本每股收益0.22元。

刘鹏律师表示,“投资者可以放心索赔,根据证监会处罚决定认定的情况,常山药业并未涉及相关法律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这对于受损投资者来说都是有利的。”

记者 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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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