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促法完成修改 民办教育资产证券化将提速

财信网(记者 何玉晓)民办教育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下称 “民促法”)的决定,新法将于明年9月1日起实行。此次修法核心问题是民办教育机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分析人士认为,落地后,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资产证券化速度加快,板块效应提升,非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则将获得更多政策扶持。

新法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并明确除义务教育阶段外“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自此,我国民办学校“营利性、非营利性”的分类改革正式启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可自主选择类别,“营利性”民办学校将注册为企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将获得与公办校等同的税收优惠、土地划拨政策等。

民促法三审修改稿较二审相比,主要在税收、土地、产权等多个维度确立了民办教育营利性的合法性,从实际操作层面保障营利性民办学校利益。此前《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已于今年4月通过。

“新法明确了我国民办教育坚定地走有中国特色的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分类管理的发展道路,由于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限制,非学历培训教育、学前教育、高中学校、高等教育等细分领域有望首先从中获益;同时,新法扫清了教育资产证券化的核心阻碍。”中金公司分析师孟玮认为,从短期来看,民促法修正过审催化了板块整体情绪,中短期A股将继续演绎教育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投资逻辑,具有高效教育资产投资整合能力的上市公司先行者有望受益。

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我国民办教育快速发展。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有民办学校16.3万所,占全国总数的31.8%;在校学生数4570.4万人,占全国总数的17.6%。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民办学校数分别占民办学校总数的90%、6.6%、3.0%、0.4%。统计数据显示,国内民办教育产业规模2016年将高达9200多亿元。

目前,我国教育资产证券化水平较低。由于非营利性办学限制,教育企业无法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实现外延扩张,如立思辰拟收购高考升学咨询服务企业百年英才以现金方式进行。

国金证券分析师魏立认为以下几个细分领域受益民办教育修法的程度最高:幼教、民办高校、学历职教、国际学校。此外,K12教辅、非学历职教、素质教育、留学中介同时受益于修法,但其资产证券化本身受阻碍较小,修法的意义主要在于规范相关执行条例,加快其资产证券化的进程。

具体到投资上,魏立持续推荐长方集团、盛通股份、开元仪器,同时建议关注中国高科、中泰桥梁、洪涛股份、紫光学大、新南洋、勤上光电。

中金公司建议关注勤上光电、盛通股份、新南洋、紫光学大、威创股份、秀强股份、开元仪器、文化长城、中泰桥梁、翠微股份等。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