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星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李克海等三人辞去董事职务

财信网(记者 朱蓉)东方银星(600753)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晋中东鑫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3072万股转让给招新能源,公司实控人将发生变化。公司股票暂不复牌。

根据公告,2017年1月9日,晋中东鑫与招商局丝路新能源、招新能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晋中东鑫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0720股转让给招新能源。

本次转让完成后,招新能源将持有公司3072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4%;晋中东鑫将持有公司股票10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71.61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2亿元。

截至《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晋中东鑫持有东方银星4096万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2.00%,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为3840万股,占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93.75%,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原公司第一大股东晋中东鑫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将下降至8%,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公司暂时无法确定新的实控人。

公司表示,鉴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招新能源正在编制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招新能源)》,经公司慎重考虑,并经上交所同意,公司决定延期复牌。待招新能源编制完成《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招新能源)》并履行披露义务后,公司再向上交所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表示,招新能源通过持有东方银星股份,对东方银星的业务、人力资源、财务等方面进行战略调整,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益,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同时运用上市公司平台有效整合优质资源,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

同日,公司公告称,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三位非独立董事李克海、王睿以及王东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克海、王睿以及王东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李克海一并辞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王睿、王东均一并辞去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其辞职自新的补选董事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将于2017年1月2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