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企业已无同业竞争情况 中国重工控股股东终止承诺

财信网(记者 朱蓉)因拟注入的6家企业与公司现有业务已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情况,中国重工(601989)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拟终止履行向中国重工注入上述6家企业股权的承诺。

根据公告,2010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中船重工集团与公司签订协议,承诺将包括武昌船舶在内的、当时与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16家企业的股权注入中国重工。中国重工2011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时,中船重工集团将拟注入企业中已满足条件的武昌船舶等5家公司注入中国重工。此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船重工集团于2014年2月出具了处置方案,对后续处置方案进行了明确,承诺在2014年2月15日之后的3年内,将除大连渔轮之外剩余10家企业注入公司。大连渔轮因被列入国家改革脱困政策性名单,不再列入资产注入承诺名单。宜昌船舶亦于2015年完成对注入企业中青岛海西的股权收购,实现了资产注入。2015年,上海瓦锡兰因主营业务不符,故中船重工集团终止履行其作出的向中国重工注入上海瓦锡兰股权的承诺。

截至2017年2月9日,公司接到中船重工《承诺函》之前,前述资产注入承诺中尚有8家企业未注入,分别为:天津新港、重庆川东、重庆液压机电、重庆清平机械、重庆长江涂装、重庆华渝电气、重庆远风机械、重庆长平机械。

其中6家企业与中国重工现有业务已不存在潜在同业竞争情况,故中船重工集团拟终止履行向中国重工注入6家企业股权的承诺,该等企业的后续安排将根据中船重工集团整体战略规划进行调整。天津新港和重庆川东的民用船舶制造业务与中国重工现有业务仍然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因此,中船重工集团将继续承诺在上述2家企业满足触发条件后的一年内提议中国重工董事会审议相关资产的注入议案。

对此,公司表示,本次控股股东变更部分资产注入承诺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有利于避免同业竞争。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