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失准牵出敏感性减持 *ST墨龙实控人涉嫌内幕交易

公司2016年重大亏损属内幕信息,实控人敏感期内减持构成内幕交易。

大众证券报记者曾于今年2月刊发了 《计提减值致业绩变脸 山东墨龙减持者为内幕知情人》,报道公司实控人减持后业绩大变脸引发的质疑。5月12日,证监会发布会通报,公司2016年重大亏损属内幕信息,实控人敏感期内减持构成内幕交易。

年度扭亏突然“变脸”

去年三季报披露时,公司曾预计2016年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预计净利润金额为600万元-1200万元。

未曾想到的是,“业绩扭亏”一事突然变脸。公司于2月3日披露业绩下修公告,预计2016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8000万元-63000万元。最终,公司2016年年报显示,净利润亏损6.12亿元。

从预计扭亏到巨额亏损,前后仅仅三个月时间。但市场的质疑声并不仅仅局限于业绩变脸的问题上。有投资者在公共平台上指出:“公司去年10月份发布了2016年度扭亏的预告,紧接着大股东违规大量减持不公告,今年2月又发布巨亏预告,大股东减持的时机把握太好了吧。”

资料显示,张恩荣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2014年9月26日至2017年1月13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3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2%。张恩荣在卖出公司股份达到5%时,未及时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买入股份,属于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情形。另外,张恩荣、一致行动人张云三的相关证券账户也被监管层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而4月初,山东墨龙因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净利润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公司简称变更为“*ST墨龙”。

实控人敏感期减持被罚

正是由于*ST墨龙业绩大幅变脸前实控人有减持的行为,市场投资者质疑声颇为强烈,认为实控人减持时机十分 “精准”。5月12日,证监会通报,*ST墨龙自2015年以来,为了粉饰季度报告、半年报财务数据,通过虚增售价,少结转成本等手法,虚增净利润,将2015年、2016年的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净利润由亏损披露为盈利,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ST墨龙2016年三季度末发生重大亏损并持续至2016年全年重大亏损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山东墨龙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张恩荣、总经理张云三父子二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减持“山东墨龙”,减持金额分别为27750万元和8227.5万元,避损金额分别为2032.41万元和1792.94万元,构成内幕交易,证监会拟对上述二人分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倍罚款。

此外,张恩荣、张云三父子作为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累计减少5%时未进行报告和公告,证监会拟对张恩荣处以30万元罚款。

昨日,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接受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初步确定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16年3月31日至2017年3月22日间买入*ST墨龙股票,并在2017年3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 

记者 张曌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