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行为

本报综合消息 上交所5月17日发布消息称,沪市某上市公司近期拟以近27亿元的现金,收购控股股东旗下资产。方案公布后即引起市场广泛关注,普遍质疑标的资产估值畸高,大股东短期套现动机明显。对此,上交所第一时间开展“刨根问底”式问询,并与证监局联合开展现场检查。在监管问询压力下,公司主动终止了交易。对该个案的监管,是上交所近期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监管的典型案例。

近一段时间,部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用风险有所加剧,或明或暗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不当行为时有发生,甚至波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股价大幅下跌,严重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市场反响强烈。对此,上交所提前研判、多措并举,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特别是对控制股东不当行为较为集中的高比例股份质押、高溢价资产交易、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等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以规范相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筑牢公司治理防火墙,切实维护好证券市场秩序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上交所指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上市公司治理的重要一环,从根本上决定了上市公司的经营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控股股东行为不当,对内拖垮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引发内部治理失序,对外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破坏资本市场健康秩序。近期控股股东集中暴露问题和风险,主要与相关主体缺乏诚信,无视法律法规,利用上市公司平台谋求私利有关。在金融监管趋严、资金全面收紧的背景下,部分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难以通过信用扩张转移风险,进而将手伸向上市公司,可以说危害极大。基于这些情况,上交所已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的监管,纳入自律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旨在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核心,为上市公司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治理环境。

下一步,上交所还将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在日常监管中,继续紧盯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风险以及不当交易、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问询、及时核查、及时处置,将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任务落在实处。

在制度建设上,总结梳理监管实践和典型案例,以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为抓手,修订相关业务规则,对其行为做出必要适当的规范,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治理环境。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