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能源、金花股份同日被查,投资者索赔正当时

继“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证监会对中信国安(000839)、*ST银鸽(600069)两家涉嫌违法上市公司展开调查之后,近期证监会又再度出手,宣布对新潮能源(600777)和金花股份(600080)立案调查。截至5月底,年内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已达30余家。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于2020年5月29日(含当天)之前买入新潮能源和金花股份股票,并在2020年5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预征集。索赔时间段会根据事件调查进展而调整,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

金花股份自曝大股东违规占款

金花股份5月3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被立案调查之前,已自曝资金占用。

今年4月29日,金花股份发布的2019年年报遭到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根据信永中和的专项说明来看,截至2019年末,金花股份经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确认的资金占用金额共计1.71亿元,其中本金1.68亿元,资金占用利息286.41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22.31万元,尚未收回1.7亿元。

信永中和表示,上述导致保留意见事项,可能对金花股份2019年度财务报告影响较大,但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进行证实,因此无法确定其对金花股份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而金花股份曾在3月21日公告称,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一个月后,公司却又在披露的2019年年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中,承认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存单质押问题。自相矛盾的说法引来了监管的关注,5月14日晚,上交所向金花股份下发的问询函,涉及审计保留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否定意见、经营及财务情况及其他信息披露问题三方面。

针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控股股东在4月间向金花股份出具承诺函,承诺将通过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以变现的资金全额归还占用的资金及资金占用费。

5月31日,金花股份还发布了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未在相关事项披露后一个月内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存单质押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新潮能源“萝卜章”担保被诉

同日,新潮能源也发布公告称遭证监会立案调查。从调查书和公告来看,新潮能源被调查事涉与恒天中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恒天中岩”)交易合同纠纷一案,新潮能源作为担保人被追加为共同被告。同日收到《调查通知书》的还有公司前任董事长黄万珍、前任董事兼总经理胡广军、前任监事杨毅。公司称,前述人员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2018年12月,新潮能源称在自查过程中,根据原综合管理部经理杨毅回忆,应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黄万珍和时任总经理胡广军的要求,其曾于2017年10月在一份名为《保证合同》的文件上盖章,但当时没有对用印文件留底。

新潮能源同时表示,尚未知悉恒天中岩是否持有该合同原件,亦无法判断该合同中的印章是否即为公司真实公章,不排除有人伪造公司公章、冒用公司名义,或者有公司内部人员擅自对外使用公司印章的可能性。

当月,新潮能源收到北京高院应诉通知书,恒天中岩诉正和兴业、唐万新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申请追加新潮能源为被告,请求判令新潮能源就案涉回购价款、违约金共6.77亿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

虽然新潮能源将违规的“锅”甩给了前任高管,但公司至今未披露公章的真实性和案件的进展。且公司目前新老管理层、几大股东之间为争夺公司管理权上演“宫斗戏”,股东大会现场混乱、股东多次违规减持种种乱象频发,截至2020年6月1日,新潮能源报收1.56元,创下近6年来股价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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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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