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投资者索赔案再开庭 已有超千人获法院调解

因公司对重大仲裁事项、股权转让事项未依法披露,亿晶光电(600537)不仅受到了证监会的处罚,还被法院判决需要赔偿投资者相关损失。“大众维权易”栏目从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处了解到,7月22日、23日,投资者诉亿晶光电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新一轮开庭。

据刘鹏律师介绍称,在昨日(22日)的庭审中,双方对案件中对被告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和基准价没有太多的异议,主要争议焦点集中在“原告的损失与被告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法院当庭未做宣判。

从亿晶光电今年6月10日发布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来看,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6月9日期间,亿晶光电又收到108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请求金额共计人民币1005.31万元。截至上述公告日,亿晶光电累计收到1271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累计人民币1.31亿元。

关于投资者诉讼的进展情况,亿晶光电称:“自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6月9日,公司新增与11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签署《调解协议》。”根据相关协议,公司向投资者支付总计人民币180.27万元(含诉讼费),投资者自行领取或授权其代理律师代为领取全部款项。截至上述公告日,亿晶光电累计与1015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署《和解协议》 或《调解协议》,其中1008起已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

刘鹏律师认为,根据法院一审判决和调解情况,在2017年2月3日至2017年4月14日期间买入亿晶光电股票,并在2017年4月14日收盘后,仍未清仓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在刘鹏律师看来,目前已有超千名投资者与公司达成和解或调解,且已有批量获赔,后续该案适格原告诉讼前景较为乐观。“本案索赔诉讼时效在2021年4月27日截止,提醒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及时参与、依法索赔。”刘鹏律师称。

记者 李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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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