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导性陈述拟被证监会处罚 雅本化学投资者可索赔

自新《证券法》颁布以来,信息披露监管趋严已成常态,违规信披纳入的范围越来越广,微信、微博、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非正式公告途径也被纳入监管当中。8月5日,蹭新冠肺炎疫情热点的雅本化学(300261)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0年3月13日,因涉嫌误导性陈述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雅本化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事先告知书》显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雅本化学关于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信息的披露情况,涉嫌存在误导性陈述。

鉴于证监会的《事先告知书》已下达,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认为,凡在2020年2月8日至2020年3月15日期间买入雅本化学,并在2020年3月15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证监会处罚决定和法院认定为准。

2020年2月3日、2月4日,雅本化学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对投资者关于“公司是否生产用于肺炎疫情相关抗病毒药物的医药中间体”等提问回复中表示,“子公司上海朴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朴颐化学”)是抗病毒药阿扎那韦及达芦那韦关键中间体的主要供应商。”

2月5日,深交所发出《关注函》,雅本化学在回复中披露,朴颐化学2017-2019年达卢那韦医药中间体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059.18万元、5296.34万元和3193.76万元。事实上,雅本化学2017-2019年销售或提供达芦那韦医药中间体产品和服务取得的收入金额分别为245.69万元、483.76万元和506.13万元。雅本化学上述披露的销售收入,将下游客户江苏八巨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氯醇和BOC环氧物等达卢那韦医药中间体,统计成自己的收入。

证监会认为,雅本化学上述信息披露未能客观、准确、完整地反映涉及达卢那韦医药中间体业务的实际情况,夸大了公司该业务的收入、产量、销量和市场地位,具有较大误导性。证监会拟决定对雅本化学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

记者徐海峰 实习记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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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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