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一审判决未下达 受损投资者需注意诉讼时效

澄星股份(600078)在九年前发生的信披违规行为,时至今日仍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公司遭到众多投资者起诉索赔。

2020年5月初,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证券法》相关规定,决定对投资者起诉澄星股份(600078)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采用代表人诉讼方式审理。

8月28日上午,该案件在南京中院正式开庭审理,虽然双方对于本案的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和基准价等问题意见一致,但在其他问题上双方分歧较大,且被告澄星股份没有明确调解意愿,法庭表示将择日宣判。截至记者发稿,一审判决仍未下达。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凡在2012年3月29日至2015年12月22日(含当天)期间买入澄星股份,并在2015年12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积极参与诉讼索赔。

刘鹏律师提醒投资者,由于违规事件跨度时间长,投资者需要特别注意案件诉讼时效。澄星股份索赔诉讼时效将于2022年1月28日到期。

澄星股份于近日发布的2020年半年报称,公司上半年净利润约为453.63万元,同比大幅下降82.84%,截至报告日,澄星股份负债合计达到51.69亿元。

记者注意到,澄星股份在半年报中显示,公司大股东为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星集团”),澄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71亿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78%。但在8月25日澄星股份发布的公告显示,澄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 轮候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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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