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收《应诉通知书》 ST抚钢被起诉金额累计6589.90万元

ST抚钢(600399)9月2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21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法院”)发来的关于民事诉讼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法院已受理231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起诉金额累计为3451.40 万元。案件目前还在诉讼阶段,尚未判决。

今年6月,投资者诉ST抚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在沈阳中院首次开庭。截至上述公告日,公司收到法院发来的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405例,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金额高达6589.90万元。

法院已于近期陆续开庭审理上述案件,鉴于案件尚未判决,ST抚钢在公告中表示,“暂无法预测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告诉记者,该案件诉讼时效到2022年12月12日截止,目前受损投资者可以积极加入针对该公司的维权索赔。

刘鹏律师表示,凡在2011年4月14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买入ST抚钢,且在2018年1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诉讼索赔。

投资者诉ST抚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缘由,是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的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公司自2010年至2017年连续多年存在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在对ST抚钢下发的相关处罚文件中,措辞极为严厉:“其违法行为具有连续性、一贯性,且持续时间长,手段特别恶劣,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刘鹏律师认为,监管部门的处罚结论也是受损投资者向公司索赔的一个重要前置条件,法院对ST抚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判决的赔付金额比例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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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