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公司股东“手滑”致短线交易 监管部门加大查处力度

财信网(记者 朱蓉)天际股份(002759)昨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大股东合隆包装(持股5%以上)近日进行了短线交易,违反了 《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定。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构成短线交易的所得收益,应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收回。不过,天际股份称,鉴于合隆包装的上述短线交易因卖出均价26.90元/股低于买入价28.90元/股,未获得收益,因此不存在收回其获利的情形。

对此,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天际股份,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和合隆包装核实过,对方表示“因操作失误引起”,并表示股东会否受到处罚要看监管部门下一步举措。

而近期同样因为“手滑”而构成短线交易的还有鼎泰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中科汇通。

就在10月25日,深交所下发监管函,对中科汇通的短线交易予以关注。鼎泰新材昨日发布更正公告称,按照2016年10月19日中科汇通卖出股票的最高成交价格54.929元/股计算,本次短线交易收益金额为2508.30元,公司董事会已经将其收回。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违规短线交易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曾表示,证监会将持续对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切实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9月以来,已有多家公司董监高因涉嫌短线交易被监管层处罚。其中,旗滨集团独董周金明因短线交易于10月被湖南证监局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昆百大A财务总监代文娟由于短线交易于10月13日被云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要求其本次交易所得收益上缴昆百大A董事会。生益科技股东广新集团6月增持公司股票时 “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卖出5万股,因涉嫌短线交易于9月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尽管多家公司股东表示短线交易未获得收益,但广州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短线交易属于违规行为,与是否获利无关。”

刘华浩介绍,据《证券法》释义,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违反该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买卖公司股票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监管部门对短线交易进行监管,主要是对内幕交易进行事前预防,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加强对短线交易的监管力度,意在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及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刘华浩说。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