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楼市新政:暂停向企事业单位销售商品房

本报综合消息 昨日,南京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称,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发布 《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

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执行时间自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发文之日起,即在2018年8月13日19:00后开始执行,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执行范围为全市范围;限制购房对象为所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涵盖本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限制购买的房屋为商品住房。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