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布新规:险企单一股东持股上限由51%降至1/3

本报综合消息 3月7日上午10点,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保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忠宁,保监会发展改革部主任何肖锋、保监会发展改革部机构管理处副处长曹晓英出席会议。

对保险公司来说,股权过于分散,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股东“搭便车”心态等问题出现,制约公司发展。但如果股权过于集中,不利于发挥制衡作用,容易产生损害小股东利益的问题,甚至有可能进行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对保险资金安全性和保单持有人利益构成风险隐患。

《办法》本着审慎监管的原则,将保险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上限由51%降低至三分之一。同时,根据股东的持股比例和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将保险公司股东划分为控制类、战略类、财务Ⅱ类、财务I类四个类型。类别不同,资质要求不同,审查重点不同,施加的监管措施也不同。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