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开展环境监测检查三年行动

本报综合消息 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16日介绍,根据近日印发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从今年起,生态环境部将用三年时间对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的监测数据质量进行检查。

该负责人介绍,监督检查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三类主体,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包含省、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的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及其他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包含重点区域、行业的重点排污企业;运维机构包含为我国环境空气和地表水自动监测站点提供运行维护服务的各相关机构。监督检查重点将突出放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以及造纸、火电、钢铁、化工、城市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