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成大股东“提款机” 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调查

新疆浩源(002700)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新疆证监局立案调查。

新疆浩源(002700)近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新疆证监局立案调查。不巧的是,公司因向控股股东关联方拆借资金没有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刚受到新疆证监局的行政监管和深交所的《关注函》。虽然公司被调查是否与此事有关尚不确定,但公司一旦被查实信披违规,投资者是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投资损失的。

关联方占用资金未披露

公告显示,新疆浩源3月28日于收到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新疆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大众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在被立案调查前,新疆证监局在现场专项检查中已经发现,公司存在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没有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的问题。公司已于3月23日收到新疆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目前暂不清楚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具体事项,但是结合其他公告信息,预计本次立案调查与关联方占用资金未公告有关。”

新疆浩源在3月22日针对资金占用做了情况说明,道出了事情来龙去脉。新疆浩源以购买工程材料的名义签署的采购合同,但是实际上是将资金借用给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2017年和2018年累计以拆借出资金5.3亿元,目前仍有3.6亿元未归还。

公告显示,新疆友邦数贸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新疆友邦”)2017年占用公司1.7亿元资金,在2017年底完成了本金的归还,但是利息在2018年3月13日才归还,也就是这份情况说明报告出来的前十天,距离本金归还日隔了近3个月。此外,在2018年初的1个月时间内,又分3次完成了3.6亿元的资金拆借,也没有履行任何信息披露和审议程序。

关联方代持关系被揭露

公告显示,新疆友邦成立于2017年1月,注册资金500万元。新疆友邦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日最高余额3.6亿元,占上市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04%。新疆浩源为什么能在不需要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给一家成立仅一年多的公司提供大额资金支持?

原来,新疆友邦两位股东李平和陆红均为代持股人,实际出资人是盛威实业。盛威实业是上市公司股东,持有上市公司22.5%股份,公司董事长周举东直接持有新疆浩源28.5%的股份,同时还持有盛威实业50.98%的股份。也就是说,公司是在没有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钱借给了大股东控制的公司。

3月37日,深交所就此事给公司发去《关注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以下主要内容:此事是否属于“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情形;详细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的形成过程和原因,相关方就解决资金占用的解决措施及具体时间安排;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内控制度是否完善、有效,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等。

除上述事情外,公司是否牵涉到其他违规内容还要等新疆证监局的调查结果。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如果将来证监会认定该公司构成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索赔诉讼。从目前信息来看,截止2018年3月28日持股的投资者具备初步的索赔资格,可以通过“大众证券报”微信公众号,或将姓名和电话发至邮箱dzzqwqe@126.com,报名参加本报索赔预征集活动。更加具体的索赔范围,需要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予以进一步确定。

记者 许立婷

编辑:曹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