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历史信披问题遭调查 中润资源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中润资源(000506)4月1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历史信息披露问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以下简称“调查通知书”)。调查通知书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被调查前存信披违规

公开信息显示,中润资源前身“川盐化A”系四川老牌盐化企业,1993年3月12日跻身资本市场,成为首家在深交所挂牌的中国西南地区上市公司。自1998年首次更名易主峨眉集团以来,公司接着又迎来送往了金安投资、中润富泰、南午北安、冉盛盛远等多位“主人”。公司主业从制盐、造纸、地产到矿业频繁变更,如今公司终因“历史遗留问题”被监管部门盯上。

2018年11月,中润资源收到深交所监管函,指公司未及时披露与伊罗河铁矿公司(资金实际使用方佩思国际科贸)2.37亿元《借款合同》所涉债权未获及时清偿、履行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和原因;未及时披露1.65亿元收购藤木网络55%股权逾期付款的原因和相关付款安排及解除《资产购买协议》履行变更的相关情况和原因;公司此前关于签署商业物业抵顶转让价款协议的临时公告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的情形。

2019年1月,中润资源先是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李明吉、石鹏、贺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随后,公司收到深交所监管函。经查, 2016年7月、2017年6月,公司向自然人崔炜借款2亿元所形成的债务两次到期未清偿,债务金额分别超过公司2015年、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017年7月,中润资源披露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告,重组项目合作方李晓明同意将公司存入共管账户的8000万美元诚意金全额退还,但截至约定退还到期日2017年11月9日,公司仍未收回上述债权,债权金额已超过公司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上述事项公司均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鉴于中润资源被查前已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骏提醒投资者,凡在2020年4月14日前买入并持有中润资源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预征集。

转让债权遭深交所关注

因无法对前述佩思国际科贸和李晓明的两笔债权坏账准备的计提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两笔债权余额及坏账准备做出调整等原因,中润资源2018年财报已连续第三年被出具“非标”保留意见。

2019年12月20日,中润资源发布公告称,将以4.79亿元的转让价格将这两笔债权转让给乐克摩根,乐克摩根将持有的香港上市公司雅高控股的约3.2亿股股票作为交易保证金过户给公司或公司指定的子公司,剩余款项由乐克摩根在2020年4月25日之前以公司认可的金融资产或其他实物资产作为对价向公司付清。而雅高控股标的股权价值仅约为8340万元人民币。

深交所为此下发关注函,要求中润资源说明是否在刻意规避2019年审计报告非标意见,并对转让事项进行了相关问询。今年1月8日,中润资源延期后回复称,公司不存在刻意规避2019年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情形。乐克摩根亦自查回复称,本次受让债权的支付对价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中润资源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记者徐海峰 实习记者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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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