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按投资者诉讼案一审判赔全额计提负债

中兵红箭在近日公布的半年报中披露了因虚假陈述遭到投资者诉讼一案的进展。

中兵红箭于2019年12月6日收到由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五份,长沙中院已对122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审理终结并作出一审判决。截至半年报报告期末,共有123名(其中已开庭审理并判决案件122 宗, 已起诉未开庭案件1宗)投资者以中兵红箭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长沙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承担诉讼费用。

记者发现,中兵红箭在半年报中披露的上述诉讼进展与公司在去年12月披露的涉诉公告并无不同。彼时中兵红箭在涉诉公告中称,法院一审判决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需向原告赔偿损失975.36万元,并需承担案件受理费17.07万元,合计992.43万元。据此计算,投资者获得赔付的比例达到了85%。

中兵红箭在发布涉诉公告时称,“财务造假金额不足利润总额的10%,不属于重大会计差错,不会诱导投资者买入股票,投资者买入股票的原因是受重大资产重组和军工板块利好的影响,因此投资者的决策和损失与公司虚假陈述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应当由公司赔偿损失”。同时,公司还对“揭露日”、“系统性风险”等提出异议。

中兵红箭及相关当事人在去年12月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申请,目前仍无二审开庭的消息。但在半年报中,中兵红箭按照一审判决书的情况计提预计负债992.43万元。在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看来,根据以往类似索赔案件经验,二审改判可能性不大。且中兵红箭按照一审判决全额计提,也表明公司或已做好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准备。

根据一审判决,凡是在2016年3月15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买入,在2017年8月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中兵红箭股票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维权易”(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刘鹏律师认为,虽然目前还没有二审开庭的消息,但后续投资者参加索赔基本没有风险。

扫码参与索赔

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