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为何在2019年“精准打击”普莱德?

从4月17日东方精工发布到如今普莱德管理层召开媒体沟通会,“普莱德事件”经历了半个月的发酵,而外界对于这一事件的关注也在逐步提升。

但外界一直有个疑问,东方精工为何在2019年选择大数额商誉减值计提,急于向外界披露普莱德的盈利状况,以及将没有经过普莱德管理层签字确认的审计报告,直接合并至年报中以及发布东方精工审计报告。

东方精工单方面积极推动审计报告以及普莱德业绩承诺专项审核报告,或许跟其不看好新能源市场有关系,在年报中,东方精工认为普莱德未来的经营状况存在不确定性,新能源汽车市场环境以及动力电池行业结构性产能过剩局面,使得东方精工认为未来普莱德利润率和市场份额将可能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动力电池系统PACK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在未来新能源市场发展将会起到很大的作用,从近几年发展来看,普莱德的动力电池系统PACK占有极高的市场占比。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国内动力电池PACK行业市场主要由三类企业组成,分别是汽车企业、动力电池生产商、专业电池PACK企业,目前其市场占比分别是60%、20%、20%。其中,PACK企业通过前期技术积累,能够很好的满足不同企业对于电池系统的需求。

面对如此大的新能源市场,东方精工为何还不惜“撕破脸”,将普莱德利润从盈利“做到”亏损?有一个细节值得深思。

2018年是对赌协议中赔偿条款的“分水岭”。根据当初东方精工与普莱德原股东签署的重组协议显示,对赌周期为四年,即3+1。2016-2018年需累计实现利润9.98亿元(按年度分别为2.5亿元、3.25亿元及4.23亿元),2019年需实现利润5亿元。

如果在这三年期间没有实现9.98亿净利润,补偿义务人须优先以取得的东方精工股份进行补偿(东方精工以1元回购)。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当年补偿金额=(截至当年期末乙方累计承诺扣非后净利润—截至当年期末普莱德累计实际扣非后净利润)÷2016年至2018年乙方累计承诺扣非后净利润×425,00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补偿金额。

换句话说,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普莱德如果没有完成约定的盈利净额,普莱德的原股东方将按照4.25倍进行赔偿。

而2019年如果盈利性没有达到约定,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又是另外一种,2019年补偿金额=2019年乙方承诺扣非后净利润—2019年普莱德实际扣非后净利润。

如果单看公式,似乎无法感觉到因为时间不同,补偿金额也会发生很大的差别。

根据东方精工认定的普莱德业绩来看,2018年普莱德扣非后净利润亏损2.17亿元,按照2016年-2018年补偿公式来看,普莱德原股东需要赔偿26.45亿元,如果2019年,普莱德还是未完成经营业绩,亏损依旧是2.17亿元,普莱德原股东仅需要赔付5.17亿元的现金。

如此看来,东方精工选择在2018年“出手”,非常精准。或许这26.45亿元的补偿,能够稍微“挽回”东方精工2018年38.76亿的亏损。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普莱德扣非后净利润为2.61亿元,也低于约定的3.25亿元利润。

虽然东方精工、宁德时代、福田汽车都曾表示过不排除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但对于赔偿问题,一位接近福田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数据属实,该赔偿福田会赔偿,但财务数据不明,存才瑕疵,故意挖陷阱的,福田坚决不赔偿。就现在而言,因为获取不到相关资料,无法确定是否赔偿。


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