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三高管增持食言遭监管

深交所指出,三人违反了有关规定,要求充分重视上述问题,杜绝再次发生。

跟踪报道

本报报道后——

万泽股份三高管增持食言遭监管

本报5月28日报道《只喊话、没行动万泽股份高管终止2017年增持计划》后,5月31日晚间,万泽股份(000534)三名高管收监管函。深交所指出,三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要求充分重视上述问题,杜绝再次发生。

增持计划抛出后无下文

大众证券报在5月23日、28日分别以《万泽股份高管喊话增持后无下文》、《只喊话、没行动万泽股份高管终止2017年增持计划》为题,跟踪报道了万泽股份高管增持计划抛出一年半的时间无相关进展公告,以及5月27日投资者最终等来的增持进展公告却是一股未买即终止。

2017年11月14日,万泽股份披露《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及核心专家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黄振光作为万泽股份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毕天晓作为万泽股份董事、总经理兼时任常务副总,蔡勇峰作为万泽股份董秘、副总经理兼时任董事及相关核心专家共计5人计划以不超过5000万元自筹资金通过认购“陕国投·持盈77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份额增持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17年11月14日起6个月内。不过,增持计划抛出后的一年半来,万泽股份并无相关进展公告。

2019年5月27日,万泽股份披露《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及核心专家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称,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上述增持人员决定终止增持计划。

三高管收到监管函

5月31日,黄振光、毕天晓和蔡勇峰于收到深交所监管函,深交所指出,上述高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3条、第11.11.1条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1条的规定。

具体来看,上述高管未能履行所作出的承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重大事件,并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本指引、本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并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

此外,万泽股份高管未按规定披露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并未能在不能履行承诺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1条,“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承诺事项。公司应当及时将公司承诺事项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事项单独摘出报送本所备案,同时在本所指定网站上单独披露。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专项披露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如出现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履行承诺的情形,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原因和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对此,深交所要求万泽股份相关人员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记者 何玉晓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