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董事长违规用章借4000万元 *ST高升收应诉通知书

与北京碧天财富的借贷纠纷尚未理清,*ST高升再度被卷入民间借贷纠纷,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四中院《应诉通知书》。

与北京碧天财富的借贷纠纷尚未理清,*ST高升(000971)再度被卷入民间借贷纠纷,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四中院《应诉通知书》。公司称此笔4000万元的纠纷由于时任董事长违规用章造成。

4000万元借款公司不予认可

据*ST高升此前公告,2018年7月,大股东关联方文化硅谷因资金紧张向自然人董云巍、鄢宇晴分别借款2000万元,合计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个月,协议约定上述借款资金汇至北京文化硅谷的指定银行账户,用于房山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用款。

今年1月,*ST高升公告称,公司通过自查并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核实,暂未收集到公司与上述借款有关的担保合同文本。根据大股东关联方文化硅谷提供的《关于董云巍、鄢宇晴借款担保情况》,公司对上述两笔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公告日,文化硅谷已支付848万元,尚欠本金3152万元,欠付利息待结算时确定。

5月6日,鄢宇晴与董云巍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鄢宇晴基于上述《借款及保证协议》享有对公司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受让方董云巍。

昨日,*ST高升公告称,公司7月19日收到北京四中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不过,公司随即在公告中表示,上述《借款及保证协议》系公司时任董事长未经公司审批程序违规使用公司印章所致,该笔借款资金的实际使用方为公司大股东关联方文化硅谷,公司对该借款事项不知情。公司将积极通过合法渠道主张权利,追究北京文化硅谷承担债务的法律责任,解决上述因违规使用印章导致公司涉诉的情形。

律师称知情与否不影响合同效力

那么,时任董事长未经公司审批程序便违规使用公司印章对外借款,是否意味着公司不需要承担相应义务?

“债务人内部是否就借款事项进行内部审议,并不影响对外借款合同的效力。”对于这笔借款究竟该由谁来还,上海明伦侓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债权人对该笔借款未经债务人内部审议等情形是应知或者明知除外。”

王智斌告诉记者:“如果不是上市公司,那么只要章盖上,这合同肯定是有效的,对方是有权利要求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的。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由于上市公司有信披义务,如果借款金额达到了信披的标准却没有披露的情况下,借款人没有看到公司公告,是不是意味着借款人也知道这个事情没有经过内部审计。具体到本案而言,由于债务人是上市公司,如果该借款事项已达到信披标准且上市公司未予公告,此时,债权人应当有所警觉,在该个案里,债权人是否构成‘应知’,需要经过审理及双方举证由法院予以判定。”

具体来说,本次纠纷的关键在于,如果4000万的级别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并公告,那么在没公告的情况下,对于借款人来说,是不是具备审查公告的义务,是不是具备足够审慎。如果没有审查公告,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人在知道对方没有审计的情况下执意签署的合同。这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但借款方也是有义务返还相应的财产,只是不需要支付利息而已。

“至于公司时任董事长和公司之间的责任,由公司向时任董事长进行追偿,如果产生损失可以向文化硅谷追偿。除此之外,第三方收款公司也有义务向公司返还。”王智斌最后表示。

记者 朱蓉

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