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股份发布利好前先涨停 深交所发关注函要求说明是否内幕信息泄漏

金冠股份当日晚间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要求金冠股份核实说明筹划相关事项的保密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漏的情形等。

12月4日公告利好,12月3日股价已涨停,大众证券报12月4日报道《金冠股份签涉区块链协议 公告前尾盘拉升封涨停》后,金冠股份(300510)当日晚间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在关注函中,深交所要求金冠股份核实说明筹划相关事项的保密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漏的情形等。

12月4日,金冠股份发布了一份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协议涉及“大数据”、“区块链”等热点。根据协议,金冠股份与人民网旗下大数据平台人民数据管理(中卫市)有限公司(下称“人民数据”)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拟在大数据、区块链、新能源等领域及人民数据主导的相关产业全面建立合作关系。资料显示,人民数据系人民日报、人民网旗下大数据的理论和实践平台。双方拟共同发起成立“区块链产业研究院”,并在新能源低速车充换电等领域进行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协议公告前,金冠股份股价已提前表现。12月4日,金冠股份开盘报6.41元,午后大幅拉升,并于14时31分封上涨停,收盘报7.08元。记者注意到,在合作时间上,金冠股份在公告中表述为“各方有长期合作意向,各方确定合作期限1年,自2019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也就意味着,协议签署时间最迟是在11月30日。

12月4日晚间,金冠股份披露的深交所关注函显示,公司向深交所报备的框架合作协议签署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为此,深交所要求核实说明公司筹划相关事项的保密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漏的情形。

另外,根据《关于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人民数据向金冠股份提供专家资源、智库研究、业务推广等服务,金冠股份向人民数据支付合作费用500万元。金冠股份报备的框架合作协议显示,如公司未在2019年12月31日前缴纳完毕费用,人民数据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深交所要求金冠股份分析说明此次签署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否为向人民数据购买服务,核实关于投资的相关表述是否准确,并补充说明履行此次临时信披义务所遵循的规则依据及公司针对框架协议制订的披露标准,此次信披是否存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的情形。深交所要求金冠股份于12月9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那么,11月30日签署协议,12月4日公告,股价12月3日已涨停,金冠股份签署上述协议的消息是否提前泄露?带着上述疑问,大众证券报记者昨日致电金冠股份证券事务部,截至发稿无人接听。

记者 何玉晓

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