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出新规:按实际支付价款扣税

本报综合消息 5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自7月1日起施行。公告称,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 (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公告还称,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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