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

本报综合消息 发改委近日发布 《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指出,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具备坚实基础。此次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构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平稳有序地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