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完善科技奖励制度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利企便民水平;通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草案)》, 完善机制更好激励创新;批准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结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更大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会议通过《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修订草案)》,将近年来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法规。一是将过去主要由单位推荐改为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和机构等均可提名,打破部门垄断,并强化提名责任。二是完善评审标准、突出导向。自然科学奖要注重前瞻性、理论性,加大对数学等基础研究的激励;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要与国家重大战略和发展需要紧密结合,注重创新性、效益性。三是强化诚信要求,加大违纪惩戒力度。在科技活动中违反伦理道德或有科研不端行为的个人和组织,不得被提名或授奖。提名专家、机构和评审委员、候选者等违反相关纪律要求的,取消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失信行为数据库。四是坚持评审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对提名、评审和异议处理实行全程监督。五是各地各部门要精简各类科技评奖,注重质量、好中选优,减轻参评负担,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良好环境。

会议听取了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结果的汇报,审议通过了获奖人选、奖励种类和等级,重点对具有重大原创性、紧扣经济发展和民生急需的创新成果及青年人才创新成就给予奖励,激励各类人才竞攀科技高峰,以创新支撑发展、造福人民。

“无论是适应国际竞争形势还是满足国内经济转型升级需要,都离不开创新特别是制度创新。科学技术奖励是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驱动力。将科学技术奖励上升为法规,这对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盘和林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项目评估与战略规划研究咨询中心研究员王宏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目前我国科技奖励制度未能在新的形势下充分发挥引导和激励作用,亟待改革完善。要改革科技奖励政策,聚焦和突出基础研究的学术贡献;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的作用,强化诚信和学术自律要求;建立完整公平的运作机制,完善监督机制;回归奖励的荣誉属性,减少奖励的派生福利,发挥价值导向作用,激发大众对科学的热爱;在全社会营造一种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风尚。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