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布深化改革“施工图” 涉43项重点任务

2020年对深圳具有特殊意义——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那么,深圳今年的改革将采取哪些行动,交出什么答卷?

近日,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根据《工作要点》,深圳全年部署市各改革专项小组推进实施各领域改革任务包括7个方面、43项重点改革任务,明确了今年改革的“施工图”。

今年深圳市的主要改革任务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围绕先行示范区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大重点,协调推进经济、民主法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建等7个领域共43项重点改革任务。据悉,为了充分发挥改革排头兵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圳谋划推出一批创造型、引领型改革项目。因此,今年的改革任务增加了“战役战略性改革”。

今年的“战役战略性改革”包括大力推动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推进经济特区立法变通改革等。此外,《工作要点》提出,要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促进新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改革开放的“前海模式”、深化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光明科学城建设机制改革、全面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深化“数字政府”建设改革等,一系列经济领域的改革将继续深化,确保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

前海、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在此前公布的《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深圳政府工作报告中都重点提及。而在今年的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以深圳为主阵地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等平台建设,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对于推进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深圳市国资委此前推出三年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将2020年定为“全面攻坚年”,推进重点改革、重大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展现改革发展的“深圳画像”;2021年定为“深化冲刺年”,加大工作力度、深度、广度,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基本完成“定性目标”“战略目标”;2022年定为“巩固收官年”,全面巩固和扩大前期成果,形成一批重大改革制度、发展示范项目,全面完成综改试验三大目标。

此外,社会领域的改革还包括推进社会资本参与社会民生领域建设改革、推进教育先行示范改革、推进医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等。相关的改革都有比较具体的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每项改革任务将过去的“成果形式”变更为“拟出台政策文件”和“改革预期成效”两部分。新的变化是为了使每项改革任务目标更加明确、更可量化和具有考核性,利于将改革落到实处。

证券时报记者 吴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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