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金融民商事纠纷由上海金融法院集中管辖

本报综合消息 昨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茆荣华通报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情况。《若干意见》指出,上海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对因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引发的相关金融民商事纠纷和涉金融行政纠纷,探索由上海金融法院实行集中管辖。

《若干意见》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值得关注的是,针对科创板可能引发的涉众性矛盾纠纷,上海法院将在作出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判决和首份示范判决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示范判决机制。此外,还将组建专业审判团队承担涉科创板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进一步提升涉科创板纠纷案件的审判专业化水平。

编辑:gifb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