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信股份资产负债表分类不准确 三位高管吃警示函

北京证监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对刘勋、史实、徐卓慧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信股份或公司 证券代码:300392)2019年一季报资产负债表中1.46亿元“应收账款”应重分类到“其他应收款”科目,2019年半年报现金流量表中0.20亿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应重分类到“投资支付的现金”科目,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刘勋作为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史实作为公司总经理、徐卓慧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上述问题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对刘勋、史实、徐卓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负责,但有充分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除外。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应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责令改正; (二)监管谈话; (三)出具警示函; (四)将其违法违规、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五)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六)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管措施。


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