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资:加强监管为综改护航

近日,深圳市国资委出台《关于加强监督为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提供坚强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监督工作要在改革中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以市场为导向、综合施策、先行先试,遵循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证券化改革路径,深化监督体制机制、创新监督方法、严管与容错并举,确保综合改革顺利实施。 《意见》从政治、纪律、作风和鼓励担当等四方面提出11项措施加强监督,为综改提供保障。

今年9月,深圳召开启动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动员会。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深圳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努力走出一条国资国企改革创新发展新路。除了《深圳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深圳市国资委还出台了《深圳市属国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到2022年,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力争达到4.5万亿元,打造1至2家世界500强企业,形成6至7家资产规模超1000亿元企业集团的发展目标。

证券时报记者 吴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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