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息红利个税优惠政策再延续5年

财政部官网近日公布: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执行。

文件显示,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于7月12日发布了 《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根据该政策公告,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编辑:gifberg